关于对《黑龙江省双鸭山七星河矿业有限公司金矿采矿权(2006年9月30日至2023年5月1日已动用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的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通知》(国土资发[2008]17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要求,
现将《黑龙江省双鸭山七星河矿业有限公司金矿采矿权(2006年9月30日至2023年5月1日已动用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0月12日起至2024年10月24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附件2),并寄(送)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公示期内无异议,评估结果自2024年10月25日公开并生效,有效期一年。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63号
联系单位: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邮政编码:150090
联系电话:0451-55603928
附件:1、《黑龙江省双鸭山七星河矿业有限公司金矿采矿权(2006年9月30日至2023年5月1日已动用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稿
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
附件1
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清单
序号 |
报告名称 |
评估 机构 |
1 |
黑龙江省双鸭山七星河矿业有限公司金矿采矿权(2006年9月30日至2023年5月1日已动用资源储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 |
青岛衡元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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