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8月23日,省自然资源厅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在哈尔滨市签署《关于共同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并召开座谈会。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史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于君鹏代表双方签署协议。
此次合作,是双方共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的重要行动;是突破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资金瓶颈的重要路径;是深化政银合作的重要探索。
双方表示,要以此次签署《合作协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合作,不断催生自然资源要素与金融要素的“化学反应”,释放“1+1大于2”效能。发挥好政银合作平台的作用,共同深入研究和支持自然资源领域投融资模式创新,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修复的最佳解决方案,引导建立导向明确、路径清晰、投入持久、回报稳定的可持续发展模式。适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和典型,打造一批赋能地方发展、推动乡村振兴的优秀样板,切实为绿色龙江高质量发展提供助力。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聚焦耕地保护、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城乡土地资源要素平等交换、自然资源领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在优势互补、相互支持的基础上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和美丽龙江建设。
省自然资源厅、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黑龙江省分行相关处室人员参加签约仪式。(姚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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