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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方案

日期:2017-05-15 11:10 来源:厅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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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722号)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国土资办发〔20178号)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把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作为化解当前国土资源各类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升国土资源法治水平和能力的重要举措,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国土资源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实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推进法治、阳光、廉洁国土建设。

一、突出找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全面推进国土资源“五公开”。一是推进决策公开。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国土资源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制度,增强决策的透明度。二是推进执行公开。主动公开国土资源重点工作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责情况也要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力。三是推进管理公开。做好国土资源管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进国土资源监管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四是推进服务公开。把国土资源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起来,推动国土资源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简化优化网上办事流程。编制全省统一标准的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推进国土资源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五是推进结果公开。及时主动公开国土资源政策、发展规划落实情况,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及落实情况等。建立健全国土资源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接受群众监督。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网站设立专栏集中发布改革信息,及时公开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并做好动态调整。开设反馈意见信箱,在网站增加在线提交意见建议功能,让公众了解放权情况、监督放权进程、评价放权效果。对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发布,并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废止、失效等情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全覆盖,统一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通过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三)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履行征地信息公开职责,及时公开本地征地信息,增强征地工作的透明度,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建成全省征地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发布征地信息。做好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信息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信息公开工作。

(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以及履约信息要统一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运行。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产用地供应数据等。做好矿业权出让公告及交易结果等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清理规范降低企业用地用矿等要素成本各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

(五)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国土资源政策法规、工作规划、行政许可、执法监察、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行业标准和科技成果、重点信访事项处理结果等重点信息公开。定期做好国土资源权威统计数据监测和公开工作。推进部门预算、决算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加强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领域突发事件信息发布,负责处置的地方国土资源部门是信息发布的第一责任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根据处置进展动态发布信息。

二、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一)调整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推进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国土资源重点领域“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2017年底前,要完成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并动态更新,不断提升国土资源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每年要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要补充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要纳入主动公开目录。研究制定国土资源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都要依法依规予以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二)规范公开政务服务事项。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统一标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统一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的名称、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统一规范提交材料的名称、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示范文本和咨询、投诉的电话、邮箱等,并通过网站和省政府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公开发布,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同时,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办理程度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及时做好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

(三)优化服务事项流程。推进在线填报、提交和审查,优化简化服务事项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合并办理环节,缩短办理时限。建立网上预审机制,防止多次补正、退件情形发生。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最大限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进网上并联审批、层级审批,实行一口受理、网上运转、并行办理、限时办结。探索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网上支付等服务,推进平台服务向手机等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

(四)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加快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统一使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办理服务事项,做到有效衔接、合一通办,一站式办结,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最终实现多渠道受理、一平台办理、多渠道反馈。加强对实体政务大厅事项办理、流程优化、网上运行的监督管理,推进政务服务阳光规范运行。

(五)建立完善国土资源大数据体系。加快推进“国土资源云”建设,整合各相关数据库与应用系统,开展国土资源数据和应用服务。建设基于互联网的国土资源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国土资源门户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大力推进国土资源数据推送与开放共享。进一步完善国土资源数据资源,加强各类数据整合集成,不断丰富国土资源“一张图”数据库。

三、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

(一)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强化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加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网站之间协调联动,强化与新闻媒体、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的联动,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扩宽信息传播渠道,完善功能,健全制度,加强内容和技术保障。建立健全网站日常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系统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国务院和省政府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的对全局工作具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政策信息,要及时充分转载,并定期对网站转载情况进行检查。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新平台,扩大信息传播,开展在线服务,增强用户体验。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和国土资源报刊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切实加强政策解读。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并依法依规说明理由,随公文一并报批。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重大政策性文件出台时的解读工作,建立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制度。以国土资源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牵头起草处室要同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以政府名义印发的国土资源重大政策文件,国土资源部门要作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进行权威解读。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将政务舆情回应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政务舆情收集、监测、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

(四)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研究制定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四、强化政务公开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互联网环境下做好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转变理念,提高认识,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明确一位分管负责人具体抓,推动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网站建设在便民利企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研究推动工作。

(二)加强组织保障。要整合力量,配齐配强工作人员,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网站管理等工作统筹考虑、协同推进。要加强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鼓励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购买服务等方式,提升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专业化水平。要搞好教育培训,制定业务培训计划,不定期进行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知识培训,强化公开理念,提升行政机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和专业素养。

(三)强化监督考核。要把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和网站管理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所占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有关规定、不履行工作义务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畅通网络沟通渠道,采取网上建议、评议、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了解社情民意,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7511   

责任编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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