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勘查管理处
日期:2019-01-31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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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全省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省级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国家和省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承担地质灾害防治和治理工作。提出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预警意见,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
联系电话:0451-55603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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