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日期:2019-01-31 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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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国家相关考核标准的实施办法。负责落实省政府行使所有权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报国务院和由省政府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方案。
联系电话:0451-55603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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