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开创性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
近日,牡丹江市开创性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动产登记,标志着该市在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道路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自2023年牡丹江市西安区被批准为国家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地区以来,该市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通过采取一系列创新举措,推动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工作的深入实施。牡丹江市建立了严格的开发利用监管机制,健全了收益分配制度,确保这项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过各方面共同努力,牡丹江市成功探索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通过出让、租赁、入股等多种方式入市,且所得收益能够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合理分配的有效模式。
为了更好地配合试点工作,牡丹江市自然资源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据《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创新性地开展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以有效保障试点发证工作的顺利推进,切实维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该局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动产登记业务的受理标准,优化登记流程,整合服务环节,建立了农村企业建厂不动产登记流程指引,并制定了全过程流程图,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规范入市、乡村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服务保障,同时也拓展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通渠道,进一步活跃了农村经济发展。截至目前,牡丹江市已累计完成6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动产登记,总面积达68124.39平方米,为推动乡村振兴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张一峰)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