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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创新推行“法院+不动产+公证”不动产纠纷诉源治理工作

日期:2024-05-10 15:32 来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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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化解不动产纠纷案件,齐齐哈尔市自然资源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共同建立“法院+不动产+公证”纠纷解决机制,旨在通过源头解纷、特色调解,汇聚工作合力,将登记职能、公证职能与司法审判职能有效衔接,做到“宜调则调、能调尽调、因案施策”,高效解决纠纷,节约诉讼成本。

一是构建三方联动机制

为健全诉调对接机制,促进不动产领域诉源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市自然资源局、司法局、法院联合制定《“法院+不动产+公证”不动产纠纷诉源治理实施方案》,有效整合审判、公证法律服务、不动产登记三个部门职能,从矛盾纠纷发生的全周期出发,构建“受理-调处-确认-跟踪”的全闭环诉源治理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动产领域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二是充分发挥登记部门作用

不动产登记部门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在不动产涉诉纠纷中主动提前介入,对案件综合分析,提供专业性建议,在不动产自然状况、权属来源等方面为法院、公证机构提供科学、准确的调解依据,确保纠纷快速、妥善化解。同时,加快推进调解结果的履行,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有效保护产权、维护合法权益。

三是联调联处推动履行

三部门共同参与不动产领域矛盾纠纷化解,通过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工作管理、跟踪回访等制度,确保各部门间涉不动产纠纷案件信息互通、专业共享、方向一致、调解科学,“一对一”出具特色调解方案,并采用综合手段帮助各方及时履行调解结果,实现诉源治理工作从受理到登记结果的无缝衔接。                                                  

四是服务中心主动帮办

不动产纠纷诉源治理服务中心由市法院、不动产登记中心、公证处共同组成,根据不动产领域纠纷多元化、复杂化、动态化的特点,从矛盾纠纷发生的全周期出发,积极推行“调解+公证”矛盾纠纷化解方式,实行“接案、联动、处置”工作模式,构建全闭环不动产纠纷诉源治理机制。

不动产纠纷案件专业性强、问题复杂,化解难度大,齐齐哈尔市创新将不动产登记、公证法律服务、司法审判等相关部门职能有效融合,是化解涉不动产纠纷案件的最佳“组合拳”,该模式充分发挥了法院调解+公调解的法律效力,确保调解程序、内容合法。同时,通过“释法明理”“以情动人”做到“小事化了”“事了情在”,让纠纷化解更有温度。该模式是强化多元解纷作用的有益尝试是打造多元解纷枫桥经验“鹤城版本”的一次重要探索,预防潜在纠纷、化解已有矛盾、节省办事时间、降低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技术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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